洋河酒厂酒体设计中心评酒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6

宿迁市洋河酒厂酒体设计中心评酒科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洋河酒厂酒体设计中心评酒科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区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1.3    期:110日历天,其中二层必须在831日前完成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总的工程量完成50%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全部完成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竣工结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无息支付完(以竣工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洋河酒厂酒体设计中心评酒科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及购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616-2017620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5.2报名地点:宿迁市万源商厦88011室(宿迁市西湖路308号)。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3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供应商可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79178389@qq.com,并及时与代理单位联系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7623日上午930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中大街118号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采供三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兵       姜楠(报名联系人)     

电话:0527-84939312  15261295003  13852809757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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