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基地2万吨陶坛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洋河基地2万吨陶坛库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洋河基地2万吨陶坛库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洋河基地2万吨陶坛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洋河新区。

1.2 工程规模:

洋河基地2万吨陶坛库工程,投资额约5000万元。

1.3 工    期:21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按月计量工程量付款,每月付完成工程量的75%,竣工验收合格(以招标人审计中心办公室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时间为准)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3%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支付完(以审计中心办公室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时间为准);b、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罚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如有监理,同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证书,在经过跟踪审计单位核定后,发包方方可支付。对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材料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洋河基地2万吨陶坛库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9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含住宅公寓)。

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3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及购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41-202148日,每日8:30-12:00,14:00—17:30。

5.2现场报名: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011,报名联系人:仲甜甜,电话158 5116 9839。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网上报名: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510706165@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进行核验,报名费用交纳方式:支付宝,账号15851169839)。

5.4报名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4210900分(暂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洋河股份办公大楼901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洋河股份办公大楼

地  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011

联系人:王平西

联系人:臧浩

电  话:0527-84939180

电  话:18605272218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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